上海市化學化工學會理事會
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,其職權來自會員代表大會的委托,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。理事會根據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章程規定行使職權,負責領導學會開展日常工作。理事會任期4年,到期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。
理事會與監事會是平行機構,接受監事會的監督。理事會的職責與權力由學會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和章程確定。
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;
(二) 召集會員代表大會,向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(三) 起草章程草案,會費標準草案,監事、理事、常務理事、負責人選舉辦法草案,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定;
(四) 決定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、變更或注銷,并依法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備案;
(五) 決定會員的除名;
(六) 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、副理事長、秘書長、常務理事;
(七) 決定副秘書長、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免;
(八) 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;
(九)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;
(十) 聽取、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,檢查秘書長的工作;
(十一)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十一屆理事會理事81人
(按姓氏筆畫為序)
理 事 長: 陳 耀
副理事長: 于建國 李 甫 賀鶴勇 唐 勇 商照聰 周永豐
秘 書 長: 徐忠偉
副秘書長: 陳 強 王大偉 王曉麗
常務理事:
王 勇 田 陽 曲大輝 劉洪波 李 昂 楊為民 楊海峰 閔宇霖 沙 裕 張 弛 武培怡 林紹梁 趙東元 饒品華 梁廣鑫 韓 生 周永豐
理 事:
萬 穎 馬建學 王宇穎 王學生 王輔臣 王新靈 王新威 卞振鋒 方 方 鄧勇輝 白志山 朱 建 朱學棟 喬明華 劉明賢 劉振江 許保云 許振良 蘇紅斌 杜一平 杜文莉 李真澤 楊衛勝 楊春皓 肖作兵 吳向陽 張 建 張祥民 張淑平 張新剛 陳雙強 羅 勇 羅正鴻 周亞明 孟慶軍 趙 玲 趙 新 胡志強 胡曉均 修光利 俞劍峰 袁茂全 桂敬漢 賈金平 徐華龍 徐曉勇 凌 昊 郭旭虹 黃 焱 曹育才 崔 曜 隋曉鋒 彭慧勝 程家高 詹望成 繆長喜